大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前身为原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是依据旅编字[1981]1号文件成立,隶属于原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并依据大编发[1993]103号文件,增挂大连市金银珠宝饰品监督检验中心牌子,依据大编办发[2014]174号文件更名为大连市产品质量检测研究院,依据大政[2018]107号文件的批复由事业单位转制成为国有企业,注册并更名为大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附设有五个国家级质检中心,分别是国家粮食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包装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大连)、国家低压成套电控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日化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国家轴承及管道元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辽宁);四个省级质检中心,分别是辽宁省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省建筑材料防火性能监督检验中心、辽宁省低温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辽宁省气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及内设大连市金银珠宝饰品监督检验中心。
公司现有实验室面积5万多平方米,主要仪器设备1200余台(套),有效标准2万余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00余名,涉及食品、日化、轻工、纺织、机械、消防、电子、电器、建材、珠宝等多个专业。2006年建立并运行的博士后工作站,是我国质检系统第一个由国家人事部批准的博士后工作站,先后培训了6名博士后,承担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多项。主要业务范围是:承担授权范围内的产品质量检验和仲裁检验;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检验;企业委托的国内强制性和自愿性产品认证检验;社会各界委托的第三方检验检测、贸易验货、质量鉴定、司法鉴定等;以及产品技术标准制修订、检验检测技术开发、检测设备研制与检验检测技术培训等各类检验检测服务。
本院于1989年首次通过辽宁省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1992年首次通过国家技术监督局审查验收,1999年首次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现已形成包装、轻工、纺织、泵阀、电磁兼容、机械、消防、电子、电器、建材、珠宝、轴承、食品、日化等多类产品的检验检测能力。本院按照ISO/IEC 17025、ISO/IEC 17020标准建立和运行管理体系,严格遵循“公正、科学、准确、及时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的方针,持续改进检验业绩和工作效率,实现方针目标,切实履行质检技术机构的社会职能,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为经济建设提供技术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并争取超越客户的期望。
立足于质量检验,围绕合格评定发展质量认证、咨询及培训等相关事业,形成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第三方公正检验机构。
立足于大连地区,服务全国并与国际接轨,以优质和超值的服务嬴得客户,致力于通过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扩大服务领域,参与国际竞争。
立足于改革发展创新,追求员工与组织的共同成长,通过持续改进,实现资源和结构的优化,技术和管理的创新,形成核心竞争力。
组织使命
致力于提高全社会 的产品质量和人民的生活品质。
方针
公正、科学、准确、及时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
总体目标
培养一流的人才,配备一流的设备,采用先进的技术,实施科学的管理。